【中考】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将享加分政策
| 招商动态 |2017-04-11
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《关于201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》。今年,我省将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80%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。
2017年我省中考将于6月21日至22日进行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毕业考试、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。升学考试科目为:语文120分,数学120分,外语120分,理科综合120分,文科综合120分。在文科综合科目中,思想品德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《思想品德课程标准(2011年版)》中规定的法律、国情教育两个模块教学内容和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,以及全国统编民族团结教育教材《民族常识(试行)》(初中版,人民出版社出版)中的教学内容。
河北省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为:6月21日9:00-11:00语文,14:00-16:00理科综合,16:45-18:45文科综合;6月22日9:00-11:00数学,14:00-16:00外语(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)。
今年,河北省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80%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。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。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,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、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,一经查实,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数额,并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。
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河北省将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、“四侨考生”(归侨学生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)等实行加分(或降分录取)照顾。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、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,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。凡加分(或降分录取)政策与上述文件相违背的,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。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(或降分录取)待遇的学生名单、所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、分值向社会公示,并公布举报